新华社银川11月7日电(记者任玮、曹江涛)记者日前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最新出台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医用耗材在基本支付、限定支付和单品限额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医保医用耗材单品报销标准最高为5万元。此举旨在规范医保医用耗材管理,遏制浪费,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权益。
根据最新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不再设定具体的支付比例,直接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按照宁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各级别医疗机构对应的报销待遇执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则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目录中血管支架、球囊、导丝、人工关节及器官等高价值、易耗类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宁夏也限定了医保支付政策。比如,腔镜材料中的穿刺器,医保支付限定条件是,一次住院期间医保最多支付3套,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1200元。如果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使用超出限定医保支付政策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所产生的费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另外,对于目录中没有限定医保支付范围的其他耗材,单品耗材价格在5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支付;超过5万元的单品耗材,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5万元执行,超出部分则由个人自付或各类补充保险按规定支付。